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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公益检察守护辽河下游水环境

时间:2020-05-1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有群众举报盘锦市双台子区辖区内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存在超标排放问题,为保护水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盘锦市双台子区检察院立即与区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共同进行现场勘查,调取相关数据,有效处置了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问题。

针对排污口特殊环境位置,双台子区检察院启用无人机对现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

检察官调查发现,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部在线仪表自动检测数据显示,经过处理后的废水NH3-N(氨氮)、TN(总氮)、COD(化学需氧量)等基本控制项目含量超过国家一级A标准要求,水质不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双台子区检察院依法向区环保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区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督促该公司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处理后排放的废水水质已符合国家标准。

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双台子区河流水环境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下一步,双台子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形成合力,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以法律手段守护辽河下游水环境,积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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