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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分院公益诉讼依法履职战疫防控不松懈

时间:2020-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自今年年初以来,辽河分院第三检察部在积极应对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条不紊开展本年度工作,积极履职立案三件实现公益诉讼“开门红”。

2月底,疫情形势尚且严峻,第三检察部在分院副检察长夏文江的带领下连续4天深入到隶属于辽兴油气开发公司采一作业区的一处捞油井,该油井位于盘锦市大洼区新兴镇境内,井站周边被随意丢弃的生活与生产垃圾占压,周边生态环境及油田企业的生产秩序均遭破坏。第三检察部全体干警依法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对环境污染现场开展实地勘察测量,对相关责任人员制作询问笔录。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调查取证借助运用了无人机操作技术,是将科技力量融入公益诉讼办案的集中展现。

第三检察部干警在证据已经到位的情况下进一步查找有关法律依据,明确相关责任单位为盘锦市大洼区新兴镇政府、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城乡与住房建设局三家行政机关。在确保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上下两级院齐心协力第一时间将案件立为公益诉讼线索向省院请示管辖权。为确保案件顺利推进多次与省院协调沟通,经省院依法批准管辖权,立为三件公益诉讼案件。

立案后,第三检察部干警依法与盘锦市大洼区新兴镇政府、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城乡与住房建设局三家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商,及时提出垃圾占压井场的解决方案,由盘锦市大洼区新兴镇政府牵头,组织环卫公司于4月下旬将现场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同时为避免今后类似问题的产生,辽河检察机关建议新兴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并采取摆放警示牌、宣传标语等方式确保案件具有长效机制。通过一系列推动与落实,上述公益诉讼现场的垃圾占压问题现已得到了全面解决,周边的生态环境已修复,油田企业的生产秩序重新恢复有序。此次案件的办理切实为油区长治久安、健康发展提供了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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