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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检察院与市税务局协商建立机制携手保护公益

时间:2020-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10日,沈阳市检察院与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召开座谈会,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总审计师刘瀛、个人所得税处处长李风、个人所得税处秦箫,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威、研究室主任林蜀东、行政检察处处长江忠业、副处长郭兵参加了座谈。此次会议的动议来自于沈阳市检察院向沈阳市税务局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

2019年12月底,沈阳市检察院对全年“税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的办案情况进行梳理,全市全年共办理17件欠缴个人所得税案,共追缴个人所得税44.6万余元。通过办案发现全市民间借贷案件通过法院调解、判决或强制执行获取利息收入的债权人很多未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很难掌握此类案件发生税款情况,从而可能导致国家税收损失。沈阳市检察院建议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同市两级法院建立有效衔接机制及税源线索移送机制,以及时掌握民间借贷案件产生利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情况,清查欠缴税款情况,并及时追缴,同时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同步掌握相关税源信息,及时征收税款,避免此类案件造成国有财产损失。

会上双方就检察建议涉及的案件情况、全市税务系统机构职能运行情况、个人所得税收缴管理情况等交换了意见,并就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及共同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达成了共识。就下一步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机制保护税收交流意见,初步拟定尽快建立基层税务部门与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协作机制,搭建税务部门与法院执行局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设立联席会议方式实现信息定期交换,以便税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民间借贷类案件欠缴个人所得税情况,及时追缴税款,通过沟通协作共同保护公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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