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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同向”聚合力“ 共治共享”求突破——首批228名省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受聘上岗

时间:2023-03-29  作者:徐 爽 窦晓峰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


“在推动辽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担当,在构建公益保护社会监督格局中发挥作用,在助力美丽辽宁、幸福辽宁建设中实现价值,在志愿者助力下担起新时代新使命!”3月28日,辽宁省检察院召开辽宁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形象大使暨“益心为公”志愿者聘任大会,辽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乒乓球世界冠军、沈阳大学教授李晓霞,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党委委员、播音主持管理部主任管旭受聘成为辽宁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形象大使。228名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受聘成为首批辽宁省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



“五年来,辽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公益核心,积极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检察初心和使命,办案规模稳步拓展,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形成了维护国防‘净空安全’的‘辽宁经验’,推动了对‘耕地中的大熊猫’—辽宁黑土地的高质量保护,服务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辽宁建设,弘扬了辽宁‘六地’精神。”会上,高鑫向受聘志愿者们深入阐述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职责使命,介绍了辽宁公益诉讼检察的实践探索。


“公益诉讼检察是事关辽宁振兴发展的一项务实举措。”高鑫强调,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及营商环境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提升,包括打造守信践诺、公正司法、宜居环境建设等内容与公益诉讼检察息息相关,许多内容本身就是公益诉讼检察现有的主要职责。


最后,高鑫向形象大使和志愿者提出了共护公益的诚恳请求和殷切期望,希望“益心为公”志愿者能够与检察机关携手,为了人民、服务人民、贴近人民、依靠人民,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公益损害问题,努力营造“保护公益、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近期以来,辽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紧紧围绕辽宁新一届省委提出的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检察工作新举措。“辽宁‘益心为公’志愿者团队的建立,搭建了辽宁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保持零距离的‘桥’和‘舟’,标志着辽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又掀开了新的一页。”辽宁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张为介绍,志愿者将立足于本职岗位,通过线索提报、专业咨询、公开听证、跟踪观察等方式,主动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检察机关也将广泛邀请志愿者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增强办案新动能。



辽宁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形象大使管旭表示,作为一名新闻战线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将全面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职业优势,用更加扎实的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为辽宁公益诉讼检察寻找更丰富的素材、讲述更动听的故事!



志愿者代表李斌表示,志愿者精神包含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益心为公”是公益诉讼检察志愿者的追求目标和价值导向,作为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自己将运用专业优势和特长,积极发挥政协提案作用,携手检察机关共同奔赴公益保护之旅。


省人大和政协部分领导出席会议并为辽宁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形象大使和“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颁发聘任书。省检察院部分院领导、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相关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及沈阳地区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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