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扫黑除恶进行时

大连:担当新使命 实现新作为

时间:2018-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1日,大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大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德泉出席并讲话。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安排,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市工作大局当中,为开拓新时代大连“两先区”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要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海霸”、“渔霸”、“砂霸”纳入打击范畴,严惩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要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损害营商环境的深层次问题,努力提高司法质量和公信力;要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检察环节社会治理精细化;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内幕交易等违法金融活动,坚决惩治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犯罪,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以实际行动促进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积极适应检察职能拓展调整的新变化,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刚性,确保监督权威。同时,要以开展“司法责任制落实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效和水平,奋力开拓新时代大连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