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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检察院党组学习传达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

时间:2018-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1日,铁岭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议认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和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铁岭检察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一要从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牢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扫除黑恶势力,为促进铁岭经济健康发展、社会繁荣稳定保驾护航。二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依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院“1+2”工作安排、督导要求和考评办法,细化工作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检察机关部署专门会议,并加大指导、检查、督促力度,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铁岭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三要突出打击重点,严格规范司法。围绕集中打击10类涉黑涉恶重点问题,聚焦本地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全面排查线索,摸清底数。把依法严惩精神贯穿于批捕、起诉等诉讼环节,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滋生土壤。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自身监督,严格工作纪律,守住法律底线,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四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紧密依靠市委的统一领导,主动加强与政法委、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强协作联动和信息互通,及时掌握扫黑除恶案件的查办动向,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形成打击合力,共同把工作做细做好。对于受理的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要注意串并研判,深挖彻查,注意发现、挖掘并及时移交“保护伞”职务犯罪线索。五要大力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利用“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和检察机关职能,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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