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和省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要求,沈阳市检察机关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紧密结合工作职能,向黑恶势力发动攻势。近日,沈阳检察机关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涉恶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侯某,系新民市某村主任,于2016-2017年间纠集被告人吴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安某某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殴打他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沈阳新民市院依法对被告人侯某、吴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安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