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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督导检查组到铁岭市院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时间:2018-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16日,辽宁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组到铁岭市院督导检查工作。铁岭市院副检察长陈书楠、高海军,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陈书楠副检察长汇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工作情况,市院各部门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各条线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在听取汇报后,省院督导检查组组长、侦查监督处副处长王雷对铁岭市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工作亮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党组高度重视。自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铁岭市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多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相关要求。专门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进行深入动员部署。二是思想认识到位。全市检察机关能够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有序推进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三是措施有力。认真落实省院“1+2”工作安排,结合铁岭工作实际,细化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办案纪律等工作要求,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各业务条线、各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各项工作部署到位。四是亮点突出。注重加强与监察、公安、法院等机关的沟通联系,增强工作合力。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督导检查组就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斗争涉黑涉恶中案件受理、案件办理、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办案数据统计报送、专门办案人员培养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工作指导。对于下步工作,省院督导检查组提出三点建议:一要加强对基层院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二要进一步加强同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三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责,突出工作重点,依法、有力、准确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打造本地区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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