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扫黑除恶进行时

辽宁省检察院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18-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取得实效,3月12日至16日,辽宁省检察院组成四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对全省十六个市(分)院开展督导检查。

为确保督导工作收到实效,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活动的通知》,细化督导分工,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各市(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发挥好督导检查的“加压器”、“助推器”功能,开展好全面自查工作,组织各个成员部门认真对照一览表的具体内容,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督导检查期间,各督导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检查相关文件材料等方式,了解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传达省院领导、相关部门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讨论,对专项斗争下一步的开展进行交流。

3月19日,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体会议,会上各督导组分别汇报督导检查情况。各市(分)院高度重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谋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全部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委和省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遵照于天敏检察长的讲话精神和省院制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工作方案,制定了结合本地实际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快速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对外积极联络监察委、公安机关和法院,对内加强协作沟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条线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督导组同时汇报了各地反映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

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吕景文指出,通过此次督导检查全面了解了各地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反映出我省检察机关工作主动、措施有力、开局良好。各条线工作开展迅速,部分市(分)院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侦监部门、公诉部门受理多起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其中部分案件已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和刑罚执行检察部门,通过排查来信来访、发放扫黑除恶行动告知书等多种工作形式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目前已发现多条案件线索并移送公安机关。对于各地的经验做法,省院要及时总结推广。

省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董文杰指出,这次督导检查效果很好,了解了全省工作情况,达到了预期目的。有些地区工作很有亮点,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值得注意。要坚持问题导向,未雨绸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会议还对此次督导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