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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时间:2018-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今年以来,辽阳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和法律监督作用,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5月底,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类案件共计8件26人,已审查起诉3件11人,已提起公诉2件6人。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

为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两级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控申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全面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对以往办理和正在办理的案件、收集的控告举报线索进行全方位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的线索。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实行每案必查、“一案双查”,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并做好相关线索的跟踪监督工作。

为了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引导侦查取证等法律监督职能,对挂牌督办和影响重大的涉黑涉恶案件,侦监、公诉部门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同时,结合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加强对涉黑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案件协调、研判会议制度、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和情况报送、台账制度等,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齐抓共管大格局。

全市检察机关还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及时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包括集中宣讲、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实现舆论宣传全覆盖。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畅通涉黑涉恶案件举报渠道,全方位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通过网络媒介发布信息30余篇,悬挂宣传横幅16条,设立举报信箱8个,制作宣传栏32个,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直接受教育群众达4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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