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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督导检查活动

时间:2018-08-1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抓住中央督导组赴辽检查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推动中央及省委各项工作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的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检察院于近期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督导检查。

7月26日,省院扫黑办督导组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督导检查活动的通知》,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制作《督导检查内容及标准》,列明材料检查、谈话检查两大方面,共计19大项60余小项的检查事项,明确要求各个市(分)院对照督导检查清单,逐项落实责任、逐条对照检查,要以此为重要抓手,突出基层、聚焦案件,先行对各条线、基层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质检。

8月7日至10日,由省院领导带队共计30余人组成的督导检查队伍,奔赴16个市(分)院开展督查。各个督导组采取现场进行文字材料检查,带队领导亲自谈话检查,集体听取汇报、传达上级精神、共同研究制定改进意见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8月14日,省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督导检查组及各位院领导的汇报,认真评估了我省检察机关专项斗争的开展现状和工作水平。一致认为,目前我省各市(分)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识到位,将其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做到了政治站位高、组织领导强,落实上级要求及时、努力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办案、精准打击,形成合力。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少数基层院对专项斗争的认识程度、组织保障仍需加强,专门办案人员和专业人才库成员仍存在数量不足、能力不够等问题。

省院党组决定于近期召开一次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适时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回头看”活动,确保专项斗争各项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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