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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多措并举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18-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推进,案管部门功不可没。”连日来,丹东市检察院案管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业务管理枢纽作用,工作中多措并举,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得到一致好评。

案件受理ETC通道。在案管大厅受案柜台放置“涉黑案件受理”引导牌,从快受理此类案件。对于侦查机关办理的有书面提示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第一时间受理,做到随时收、及时录、迅速分,确保当天受理并分派到相关部门、尽快制作电子卷宗。移送案件时,及时告知办案人该案系“涉黑涉恶案件”。核实七月份之前受案数据,要求本业务条线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联系,严格审查并认真核对专项工作数据,并做好查缺补录工作,最大程度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流程监控全覆盖。对“扫黑除恶”案件建立统一台账,在规定时间内对办案期限进行预警提示,严防办案超期。重点审查案卡填录是否规范,案件是否依法流转、节点文书是否依法规范制作,涉案财物帐证物是否相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是否依法合规,案件信息公开是否适时,对上述问题依托应用系统及时跟踪、预警和监控,多次发出涉及办案期限方面的口头流程监控,有效保障了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效率。

专人专案评查,防错纠错。对已审结的“扫黑除恶”案件,及时会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重点案件专项评查。深入落实今年两大考评体系中“对扫黑除恶案件进行一案一评”的要求,结合个案评查结果,分析研判本院办理的扫黑除恶案件情况。通过专项评查不断总结提高,确保涉黑涉恶案件质量。

业务态势分析,有的放矢。履行案管部门业务态势分析研判职责,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统计子系统平台,与各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协作,采取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联合研判的方式,将案管部门的数据优势和业务部门的业务优势有机结合,努力从单纯数据罗列向数据深度分析转变,着力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业务工作上下功夫。通过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综合分析和专题研究,总结各业务条线工作规律,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发挥分析研判工作应有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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