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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

时间:2018-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8月21日,抚顺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及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简要回顾上半年工作,部署安排下半年工作,努力推进新时代抚顺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为抚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局级调研员,全市各县、区(派出)院检察长、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副检察长及市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大检察官研讨班及全省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精神,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方辉简要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检察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8月22日,市检察院“公诉讲坛”开辟专辑研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规定。市检察院扫黑办成员、公诉处检察官潘娜结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大家共同探讨学习。全市两级院检察干警一百余人通过电视电话会议方式收听收看。

研讨学习过程中,主讲人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指导,通过《刑法》相关条款及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中的描述与界定,从“组织特性”、“经济特性”、“行为特性”和“危害特性”几方面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加以说明,比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分析对恶势力犯罪及“软暴力”犯罪手段等特征加以讲解,并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进一步明确“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和量刑。

同日,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复检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市检察长座谈会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的安排部署。市检察院扫黑除恶成员部门负责人、联络员,各基层院扫黑办负责人、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结合前一阶段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到基层院督导检查的工作情况,抓整改落实。会议重点强调: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针对之前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改。要积极扩展线索搜集渠道,深挖细查,完善落实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机制,加强检察院内部协作,强化两级院之间的沟通指导,坚守严格依法办案底线,严把证据关,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质量。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监察委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做好迎接中央督导检查、省人大专项监督的各项准备工作。会上,市检察院对基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材料进行了检查,基层院办案检察官们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进行同步收听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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