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精神,灯塔市检察院积极部署,快速行动,办理的首例涉恶案件于2018年8月20日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定:2016年-2017年之间,被告人祁某某等三人恶势力团伙在佟二堡地区长期为非作恶,多次实施殴打他人、砸坏他人财物等滋事行为,为了排挤佟二堡地区他人承租拱门业务,打击同行竞争者,多次实施破坏行为,严重扰乱了佟二堡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办案人员根据该案涉及犯罪事实较多、涉案人员较多的特点,通过查阅卷宗、复核关键证据,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指导公安机关补充取证,准确把握证据标准,克服困难,使得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