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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四项举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上新台阶

时间:2018-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自8月17日省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朝阳市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部署,采取四项举措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取得显著成效,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组织人员到先进院交流学习。8月20日,朝阳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赴锦州市院就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先进经验做法进行学习。

二是积极开展复检工作。8月21日—22日朝阳市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选派三组督导人员分赴各基层院及城郊院重点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程、对照清单各项工作完备情况、迎接中央、省人大督导检查材料准备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复检。同时向各基层院传达孙谦检察长讲话精神,要求各院认真领会学习。

三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8月2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时调整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由专委兼任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人员组成四个具体工作组,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是召开扫黑除恶办公室会议。8月22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络员、扫黑办全体成员参会。会上明确各工作组及成员职责分工,办公室主任听取了各督导组复检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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