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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时间:2018-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9月4日,锦州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检察长侯国武,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检察长蒋中平,刑事检察一部、刑事检察二部全体干警、控告申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侯国武检察长根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督导组的工作要求,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的重点,结合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情况,对与会人员进一步做好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侯国武检察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部署,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最高检的精神和部署上来。二是明确政治定位,发挥法律职责。检察机关要明确政治机关的定位,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除恶务尽。三是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案。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准确界定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界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案件,坚持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四是围绕督导重点,做好迎检准备。侯检要求市院扫黑除恶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精细的准备工作,规范案件材料、工作制度、相关资料等台帐,迎接中央督导组的检查。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检察长蒋中平,针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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