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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多措并举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时间:2018-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辽阳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提高政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围绕主责主业,充分行使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增强证据意识,进一步提高办理案件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努力把每一件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主要领导亲自挂率,靠前指挥。为抓紧、抓好、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辽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始终坚持亲自分析研判、亲自推动部署。同时,要求两级院检察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涉黑涉恶案件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全程指导,并对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作为直接办案人出庭公诉。白塔区检察院检察长在办理石某某、赵某某涉恶案件中,深挖隐藏在案件当中的犯罪线索,组织专人对案件进行评查分析,与公安机关建立快速移送的“绿色通道”;文圣区院检察长在办理以“张氏三兄弟”为首腐蚀基层政权、村霸和宗族势力犯罪团伙涉恶案件当中,追捕了两名犯罪嫌疑人,深挖出了20条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已按相关程序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该案经媒体报道后以超高的点击量,成为辽宁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热文榜。

聚焦主责主业,善作善成。印发《辽阳市检察机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之案》的关于加强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和三个意见,全市检察机关着重在“两级院上下联动、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快速提高办案效率、深挖案件犯罪线索、彻底查处保护伞”五个方面聚焦发力。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拆迁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等。举全市检察机关之力,组织精干力量设立涉黑涉恶专业化办案组,对重大案件开展提前介入、疑难黑恶案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统一取证思想,及时固定证据,把案件存在的疑点、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在高效办案过程中,提高案件批捕起诉的质量和效率。

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深挖案源。为做好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摸排工作,两级院对近三年来办理的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查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梳理,串并分析,结合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隐藏在幕后的“保护伞”犯罪线索。各基层院通过发放《扫黑除恶举报相关知识》宣传册,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宣传资料、张贴举报有奖公告等,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公众对专项斗争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共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三百余条。专项行动中发现线索、办案中挖掘线索已成为扫黑除恶的重要线索来源。截至日前,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2件,排查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5件,已按规定转交市监察委8件,转交公安机关17件,成效显著。

提高案件质量注重沟通协商,合力打击。与市公安局、法院会签《关于进一步明确办理“恶势力”案件的关事项的通知》,为认定“恶势力”提供指引;同公安机关会签《辽阳市检察优机关公安机关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细化办案程序、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等。一是内调联动,加强协作。加强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卡台账,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都办成“铁案”;二是外凝合力,协商配合。与公安局、法院沟通协调,不定期召开扫黑除恶衔接工作联席会,就查办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遇到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统一执法思想和定案标准,与纪委监委建立线索移交双反馈工作机制,对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线索及时向政法委、纪委监委等部门报告。三是完善请示汇报协商机制。对于影响大、难度大、争议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向市扫黑办及省检察院扫黑办请示汇报,并听取侦查机关意见,确保精准打击,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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