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扫黑除恶进行时

大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时间:2018-09-1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作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一个毒瘤,黑恶势力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也影响到了社会的繁荣稳定,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连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从维护党的执政地位、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聚焦突出问题,紧盯打击重点,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为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提高政治站位,“一把手”靠前指挥

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大连市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摆进工作全局。市检察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到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先后召开8次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和推进两级院相关工作。

为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始终坚持认真分析研判、全面推动部署,针对如何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如何调研督导基层院工作、如何与其他单位做好衔接配合等先后部署批示14次,并明确要求两级院检察长要对本院涉黑涉恶案件第一时间安排、靠前指挥、全程指导,要对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作为直接办案人出庭公诉。

市检察院还相继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移送责任制度》《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责任追究意见》《举报奖励办法》等12个规范性文件,建立批捕案件、公诉案件、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梳理排查等6大台账。

目前,两级院已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分别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专门办事机构。市检察院在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同时,设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能,具体划分了数据报送、信息报送、案件协商、线索移送、舆论宣传、材料汇总等六个工作小组。

围绕五项工作重点,严打黑恶势力

聚焦主责主业,2018年,大连检察机关着重在“有效提高批捕率、快速提升办案效率、深挖案件犯罪线索、彻底查处保护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五个方面发力,依法对黑恶势力形成了严打高压态势。

以精准办案为前提,有效提升批捕率。根据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大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高打击质效。在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的基础上,认真对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抽丝剥茧、审慎研判。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事实复杂、取证难度大的问题,两级院提前介入侦查环节,第一时间掌握案情、固定证据,有效避免了因侦查不及时、证据损毁、审查不严等原因造成的不捕、漏捕问题。

以快捕快诉为基础,有效提高办案效率。为确保对涉案人数众多、案情疑难复杂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从严办理,全市检察机关侦监、公诉部门选派了法律素养全面、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在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环节中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同时,发挥检察系统一体化优势,通过内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制度,加强内外联动,形成合力。此外,注重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准确把握好事实、证据和规则,确保指控有力以及办案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除恶务尽为目标,全面排查犯罪线索。今年7月份,两级院侦监、公诉部门通过对近三年承办的案件进行了逐案排查,掌握了本地区涉黑涉恶案件的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发展脉络;控申部门对举报线索、信访案件和诉讼监督案件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近年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暴力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案件中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看守所在押涉黑涉恶人员、监狱涉黑涉恶服刑人员以及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员、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核实摸底,并加强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交付执行检察、财产刑执行检察、服刑人员再犯罪、刑罚执行变更案件等环节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以反腐拍蝇为动力,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按照省检察院“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要同时部署、同时侦办、同时推进,优先处置”的办案要求,大连市两级院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对近年来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举报线索建立了工作台账。此外,加强从公益诉讼案件背后深挖彻查保护伞线索,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等,确保办理涉黑案件与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

以制发检察建议为载体,突出打击重点行业、领域犯罪。围绕中央“边扫、边治、边建”的决策部署,大连市检察机关精准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的监控盲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及时发现并梳理所办涉黑涉恶案件中的行业性、区域性监管问题,截至目前,两级院共发出检察建议16份,监管范围涵盖了基层政权建设、辖区治安、市场交易、校园安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多个领域,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营造全民扫黑除恶氛围

为进一步强化联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大连市检察院先后与市法院、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促进统一执法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与公安、法院、监狱、看守所分别建立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提高联动性;与工商、烟草、国土、交通、公安联合会签《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管理办法》,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

此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检察院及时开通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上举报版块等举报平台,宣传、张挂了大连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线索受理方式、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大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等宣传板。

依托“报、台、网、微”等平台,两级院大力开展正面宣传,积极发挥宣传舆论阵地作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通过举报窗口、法治进校园活动、驻所监督和巡回检察等方式,向上访人员、在校学生、在押服刑人员等特殊群体发放,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据大连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领导介绍,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中央及上级院部署要求,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努力破解难点问题,着力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广度和深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全市检察机关将依法对黑恶势力真正来一次“大扫除”,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打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