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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两级检察机关党组成员带队到油田边远矿区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时间:2018-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辽河油田边远矿区的宣传的深度和广度,2018年9月10--11日,辽河两级检察机关以沈阳、曙光两个民行检察服务室为依托,以辽河分院副检察长王彤为首,两级院4名党组成员各带1队,在沈阳采油厂、曙光采油厂、茨榆坨采油厂、高升采油厂四个边远独立矿区同步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两级院共出动宣传人员30人次,悬挂宣传条幅四个,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近百次,现场解答法律问题30余个。

为确保此次宣传效果,活动前两级院扫黑办周密部署,兵分四路,以宣传活动不影响企业和职工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原则,针对四个边远矿区职工作息时间,分早晨和上午两个时段进行宣传。对于路途远的沈阳采油厂、茨榆坨采油厂,宣传人员提前一天入驻宣传地点,路途稍近的曙光采油厂和高升采油厂,宣传人员都是清晨6点出发,提前做好各项宣传准备工作。活动中,干警们发放扫黑宣传资料的同时,还向矿区群众介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的法律特征和危害后果,鼓励大家发现黑恶势力线索、受到不法侵害要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

早班时段的宣传结束后,各路宣传人员又深入到各个矿区家属区、广场、市场等人员密集的地方散发宣传手册,解答群众咨询、提问,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很多个体户接到宣传资料后都表示,“党中央扫黑除恶是好事,检察机关宣传发动我们欢迎!”检察干警的宣传热情使职工家属以及广大业主深受感动,有饭店业主主动要求多留一些宣传资料,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宣传。

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矿区职工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充分发挥辽河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人人喊打的斗争氛围,进一步扩大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边远矿区的社会影响面,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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