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扫黑除恶进行时

铁岭:“从快”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时间:2018-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铁岭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投入专项斗争工作。在受理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异地涉黑涉恶案件后,仅用17天时间“从快”完成审查起诉工作,于9月13日,对2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23人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2004年至2018年期间,以被告人黄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陆续纠集多人,长期非法控制抚顺地区多处矿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打击同行业竞争对手,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破坏农用地、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犯罪组织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威胁、恐吓、殴打其他参选人,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并最终形成了以被告人黄某为首,多名参与者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经检察机关认定,以黄某为首的10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实施犯罪案件共计30余起。

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09年以来,以被告人马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抚顺多次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马某某为首,多名参与者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团伙,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经检察机关认定,以马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有13名被告人,共实施多起犯罪案件。

该案在侦办期间,铁岭市检察院和铁岭县检察院选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案件,全面熟悉案情,就案件事实、证据搜集提出意见。铁岭市检察院由分管副检察长挂牌督办,遵循“快捕快诉”的原则,昼夜奋战,经过两级院共同努力,使受理的案件依法从快提起公诉。彰显了检察机关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展现了检察干警对党忠诚、敬业担当的政治品格、优秀品质和过硬作风,维护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了安全感和幸福感。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