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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制定方案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捕诉合一

时间:2018-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辽阳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确保扫黑除恶精准有力,着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9月17日,结合最高检、省院关于推行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模式的改革精神,辽阳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辽阳市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捕诉合一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实行捕诉合一,由同一承办人负责同一刑事案件检察环节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等全部工作,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官办案司法责任制,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方案》明确,成立包括检察长在内的4个专业办案工作组,旨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挑选出能办案、敢办案、办好案的检察官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成好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方案》要求,专业办案工作组要强化诉前主导作用,对案件性质的把握,证据的发现、收集、固定、保全及侦查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要充分发挥审前过滤功能,及时审查案件的管辖、羁押与否、难易程度、认罪认罚情况等,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精准打击,确保案件质量过硬;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分析涉黑涉恶犯罪的特点、成因,向党委政府提出治根治本的建议,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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