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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检察院传达贯彻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

时间:2018-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铁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元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传达学习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传达了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反馈问题意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和省委书记陈求发、省长唐一军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何焕秋的贯彻落实要求。结合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意见,省委、市委和省院工作要求,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按照省院通知要求,对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

会议强调,铁岭市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意见和上级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对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明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一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院部署上来,在工作中坚决克服“单一部门、畏难、压力层层递减”的三种情绪,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坚决扛起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把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从严从实从细找准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分解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三要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坚决克服各部门、各条线开展工作不平衡、不统一、不协调的问题,下好“一盘棋”、拧成“一股绳”,确保工作部署到位、狠抓落实到位,扎扎实实推进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开展。四要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提高办案质效。切实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在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前提下,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从重从快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专项斗争战果。五要加强工作衔接,增进协作配合。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管理和监控,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形成全市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六要强化队伍素能,严格办案标准和纪律。通过案件指导、庭审观摩、集中开展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办案能力,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切实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同时,要严格办案纪律,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七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认真总结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针对典型、重点案件进行集中报道,不断壮大宣传声势,提升社会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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