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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迅速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省级院检察长座谈会精神

时间:2018-10-2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0月18日,辽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主持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省级院检察长座谈会精神。10月19日下午,省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向全省检察机关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省级院检察长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发表讲话。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确保扫黑除恶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二要在明确主攻方向,查处黑恶势力犯罪上取得新进展。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当前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着力攻克一批新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扫除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和经济基础。

三要在深挖彻查“保护伞”,除恶务尽上取得新进展。抓住深挖彻查“保护伞”这一关键点,将其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完善线索核查机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注重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四要在统一执法思想,提升办案能力上取得新进展。要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对案件办理实行全过程监督,实现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的快速办理,精准打击。

五要在加强督导整改,营造强大声势上取得新进展。充分利用中央第3督导组对辽宁督导的成果,对照整改问题建议清单,逐条整改,将督导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要大力宣传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进展,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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