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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

时间:2018-11-1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督促座谈会、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第三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18年11月16日,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分析新情况,研究新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纵深推进。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于天敏作讲话,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于昆主持会议。会上宣读了《关于印发的说明》。

于天敏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各项会议精神以及最高检的部署要求,落实整改内容,全力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保持政治定力、压实政治责任,在政治站位、责任担当上再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为期三年的攻坚战,不能有丝毫懈怠,我们要以督导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坚定不移的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要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和强化法律监督,在靶向发力、依法严惩上再深化。要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落实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方面。

三要进一步强化深挖彻查和完善相关机制,在“破网打伞”、综合治理上再发力。全体检察干警要充分认识“破网打伞”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下一阶段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要进一步发挥督导的“指挥棒”作用,在督导整改、合力攻坚上再加强。省院针对中央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也要按照反馈问题清单,逐一对号入座,研究制定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狠抓工作落实,根据省院整改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向省院扫黑办上报整改情况。

于天敏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等一系列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工作,肩负起检察使命和检察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做实工作举措,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各市(分)院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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