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岭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传达贯彻市委下发的“全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两个文件。铁岭市检察院领导小组成员传达并认真学习了中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刘金国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省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崔隆部署《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1+5”工作意见》要求、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邵林部署下步扫黑除恶工作要求、10月31日省监委委员高长生到铁听取汇报后指示精神,以及省委书记陈求发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部署、省委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铁岭市《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精神和具体内容。
会议就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了具体安排部署,一是认真对照省市整改落实方案,逐一梳理并认领问题,认真自查并整改,按时高质量完成。二是两级院成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案组并制定“捕诉合一”工作机制。三是对涉及黑恶犯罪18个罪名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开展专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切实加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问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