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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8-12-0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2月4日,铁岭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座谈会在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及全市侦查监督、公诉部门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检察长陈书楠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办案机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和《铁岭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前介入机制》文件精神,副检察长高海军传达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同时,确定了铁岭市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捕诉合一办案组及其成员。

全市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的同志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总结的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座谈。座谈中发现,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还存在线索排查手段单一,发现线索少;个别公安机关办案单位难以从客观证据出发,客观公正评价案件;办案系统未及时调整,以适应涉黑涉恶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等问题。

大家一致认为,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一要从思想观念上提高认识,提升政治站位;二要主动创新工作方法,按照要求认真调阅案卷,确定重点方向,针对特定地区、特定案件具体情况开展行之有效的线索排查工作;三要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不折不扣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最后,高海军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讲话、文件精神,做到领会到位,对号入座,决不能产生“歇一歇”、“松口气”的想法;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果;要共同努力,以《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改为契机,深刻认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好刑事诉讼的主导作用。市院将一如既往的发挥好领导职责和服务职能,为各基层院协调沟通解决问题,保障铁岭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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