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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丹东“4•22”涉黑专案4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时间:2019-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丹东“4•22”涉黑专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对专案中宋某等42名被告人,依法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系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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