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扫黑除恶进行时

铁岭市检察院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时间:2019-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19日,铁岭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元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立卫主持,全市两级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市院副检察长陈书楠传达了《辽宁省检察机关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铁岭市扫黑除恶12项工作安排》。市院副检察长高海军宣读了《铁岭市检察机关2019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李元检察长回顾总结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刻分析了当前形势,重点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全面部署了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议指出,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省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高检院、省院具体工作要求,认真谋划、推进和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做好发动群众和线索摸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扎实做好中央专项督导整改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要求,2019年是扫黑除恶承上启下关键之年,专项斗争工作进入了攻坚克难、啃“硬骨头”、全面纵深推进的中间阶段,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为主要任务,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深入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为实现铁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高检院、省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的“时”“势”“责”,增强问题意识和责任意识,层层压实责任,全力以赴、坚定不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细。

二要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证案件质效。加强对涉及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物品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深入分析和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把严格依法办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加大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力度,发挥“捕诉一体”专业团队作用和“检察一体化”优势,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同时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三要扎实做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对中央第3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事项,特别是需要长期推进的内容,要认真开展“回头看”,逐个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不留死角。整改问题一定要按要求做实、做细、做到位,绝不能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更不能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不严不实,务必要确保回头看和整改问题全部验收合格。

四要继续加大“破网打伞”力度,深度参与综合治理。加强细致审查和线索核查、线索摸排。健全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坚持“一案三查”,落实“两个一律”,不断完善合力查处“保护伞”长效机制。用好检察建议载体,针对办理案件中发现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加强与行业部门的协调联动,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通过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经济发展投资环境,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五要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完善业务培训机制,有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全面提升证据审查、实事认定、法律适用等实战经验。充分运用“检答网”,反映、传递和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建立健全队伍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和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规范司法行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总结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壮大正面宣传声势,提升社会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民意,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充分支持。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