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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宽甸县检察院积极做好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工作

时间:2019-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宽甸县检察院高度重视黑涉势力犯罪举报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发动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线索,努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台、县报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微博、微信、今日头条)、人大代表微信群等新兴媒体、自媒体,积极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详细解读黑恶势力犯罪的主要类型和特点,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多渠道多途径搜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二是专门制定了宽甸检察院《关于加强与乡镇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对辖区22个乡镇215名代表进行面对面走访,主动通报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积极争取人大代表的支持,并通过人大代表的联系作用,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不断拓展案源渠道。

三是在县检察院办公楼外显著位置设置专用举报箱,指定专人负责,每周至少开箱一次,确保群众随时举报,随时进行处理。

四是严格遵照《辽宁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线索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举报线索受理、管理、移送等制度,建立严谨、规范、高效的工作流程。特别是在“一案一登记、一案一审批、一案一移送、一案一备案”的基础上,宽甸检察院对来访举报一律实行检察长或主管检察长亲自接待,对实名举报一律书面答复,对移送线索一律向举报人告知,确保举报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源头上做好做实线索举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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