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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9-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4月11日,辽阳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传达省院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2019年总体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对2018年以来的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今年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出安排,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进行部署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

要总结成绩,鼓足干劲。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市检察院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议,14次领导小组会议,8次全院大会,8次专项培训会,出台《辽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捕诉合一和专人办理制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开展了三轮对基层院扫黑除恶工作的专项督导,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二是坚持法治思维,履行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全市检察机关狠抓办案效率,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9件90人,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19件84人,案件办结比率达80%。三是重视信息宣传,加强线索排查。通过“两微一端”及时宣传和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采取的新举措,在中央省市报刊发表稿件40余篇,在两微一端发布扫黑除恶信息70余篇,排查线索46件,其中9件为涉黑涉恶案件。四是发挥综治优势,形成打击合力。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会签《辽阳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与市公安局、市法院联合会签《关于进一步明确办理“恶势力”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与政法委、监察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机关五机关联合会签《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确保各机关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合力。五是强化精准打击,加强诉讼监督。全市两级院将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十类黑恶势力和办案工作紧密结合,在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确保案件质量。将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作为衡量专项斗争成效重要标准,发现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20条,已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要正视问题,积极应对。一是办案难点突破有待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既不“拔高”也不“降格”,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二是在工作存在松劲情绪。存在个别院存在工作积极性不高,报送信息材料不及时的问题。三是宣传、举报手段单一。存在形式陈旧、覆盖面过窄,没有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关切的问题设置内容,对实际宣传效果缺乏关注的问题。四是总结和提炼经验不足,存在缺乏总结提炼推广在专项活动中形成的新鲜经验和典型做法。

要深挖根治,聚焦重点。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思路是: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以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为主要任务,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坚决彻查和严厉打击“保护伞”“关系网”,提升办案质效,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推动源头治理和综合整治,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空间和新温床,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

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市院机关扫黑办全体成员,侦监、公诉、未检部门全体干警,各基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各基层院扫黑办主任、副主任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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