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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建平县“沙霸”恶势力犯罪团伙公开宣判

时间:2019-12-2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由建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等五人“沙霸”恶势力团伙第一案在建平县法院公开宣判。

2018年5月至8月,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等5人纠集在一起,以辱骂、威胁等软暴力手段,用拦截运输材料车辆进入建平县柏峰金域小区,在小区内巡逻驱逐外来搬运工人的方式,迫使小区业主在王某某处高价购买装修材料,在李某某处高价雇佣搬运工人,多次实施强迫交易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与李某某纠集被告人王某、廉某某、周某形成恶势力团伙,以威胁手段多次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

建平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组成专门办案组,加班加点审查阅卷,及时开会研究案情,保证了案件高速高质量办理。在之前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大量证据证实了王某某等五人强迫交易犯罪事实,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本次宣判,建平县法院对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不等的刑罚,让五名被告人依法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本案的成功办理为维护建平地区的平安建设、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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