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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部署推进2020年检察环节扫黑除恶工作

时间:2020-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24日上午,辽宁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会议传达了3月16日全省扫黑办主任(扩大)会议情况,并组织集中学习了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扫黑办主任于天敏同志的讲话精神;传达了李成林检察长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扫黑办主任会议精神的意见;听取了省院扫黑办综合协调组关于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的汇报,并就实现清零目标、提高办案质效、完善工作程序、强化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认为,辽宁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精神的过程中,要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全省工作目标和工作部署中,决不能在落实阶段打折扣。今年,辽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实现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工作目标,这给检察环节的扫黑除恶工作,特别是对于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方针,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统一思想认识、周密组织策划、顺畅运行机制三个方面持续发力。要正确理解把握中央、省委的各项要求部署,准确认识当前的形势任务,理顺检察机关内部指导、请示、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二要进一步加强介入引导。提前介入要紧紧围绕确保案件质量和提升办案效率的工作目标,上级院要在下级院提前介入阶段即开展指导,并且持续跟踪关注引导侦查全过程,确保提前介入的实效性和上级院指导的同步性;三要严格监督把关。下级院要突出办案责任,上级院要强化指导力度,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切实做到全面审查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严格依照法定标准认定黑恶犯罪,守住检察机关的职责底线;四要进一步加强动态督导。省院各统一把关指导组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及时全面掌握所负责地区的整体工作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个案诉讼进程,研究出台务实的工作举措,切实提升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质效。

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统一把关指导组全体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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