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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检察机关召开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办理调度会

时间:2020-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辽阳市检察机关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办理调度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晶岩主持并讲话。

会上,全市检察机关七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分别汇报了本院提前介入、在办的涉黑案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及存在争议的涉恶案件情况,对案件办理情况、当前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及预计完成任务时间进行逐案说明。

听取各院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后,张晶岩指出,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挖整治”决战决胜之年,是“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检视,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立下军令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履职能力和办案质效,加强督促指导、沟通协调和请示汇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完胜。

张晶岩要求:

一是要切实得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聚焦为期三年总目标,坚决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确保案件质量、确保诉讼效率,确保不出现诉后纠偏的案件,确保在检察环节不贻误战机,实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要运用“并联式”机制,突出精准打击。基层院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靠前指挥,对证据认定标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问题等有分歧的案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扫黑办)汇报,亲自协调,与公安机关、法院深入沟通,消除分歧,达成共识,保障诉讼各个环节无缝对节,形成打击合力。

三是要紧盯大案要案,在“打财断血”上求实效。紧盯“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对在办案件已经查扣的财产认真审查、甄别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来源、性质、权属,对尚未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依法提出财产追缴建议,对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提出财产量刑建议。

四是要肃清毒瘤坚决铲除靠山“保护伞”。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对部分案件中已经反应出的可能涉嫌保护伞的线索要进行深挖,对属于检察机关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要认真梳理线索向市院汇报,由市检察院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伍崇伟,专职委员路皓、七个基层院检察长,扫黑办部分同志听取案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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