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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检察院对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推动再部署

时间:2020-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5月13日,沈阳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最新工作指示,传达省检察院进一步做好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通知精神,听取“百日攻坚”黑恶案件清零工作和有关重点案件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检察机关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对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推动再部署。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为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对近一时期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归纳了三个突出特点:一是认识明确,领导有力。全市两级院党组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市扫黑办安排部署,思想统一、指向明确、目标清晰,把坚持党的正确领导体现在司法办案中,确保了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责任明确,工作有力。全市两级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和各业务部门都能够担起职责、靠前指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市院主动抓好对基层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业务指导,同步把关定向,敢于担当负责,确保了工作节奏和办案质效。积极强化与其他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围绕大局、严格履职,发挥了主导作用,为两年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提供了坚实的检察保障。三是标准明确,打击有力。全市两级院紧扣“决战之年”的目标,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严厉打击,又精准打击,高质量办理了一大批备受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和上级挂牌督办的专案,做到了“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各项目标任务均按期完成,在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实现了“三个效果”统一,展现了沈阳检察干警合格的政治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优良的职业操守,工作值得充分肯定。

围绕做好下一阶段工作,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把握工作方向。继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总遵循,深入落实中央政法委“一十百千万”部署和省委“12345计划”,准确把握“深挖整治”“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重点任务,把上级的文件精神吃深吃透,指导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两级院党组和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以更强的政治担当压实责任,盯紧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强化组织领导。市院要加强工作督导,对有消极懈怠倾向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要进行约谈,确保在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工作进度不放慢、案件质量不降低,完成省市扫黑办明确的“双清零”任务。要把从严治检贯穿专项斗争始终,教育干警严守工作纪律,绷紧规范司法行为的红线。要抓好专项斗争的宣传报道,强化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成效。要把依法严惩和标本兼治充分结合,在办案层面,既要保持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又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证据标准,严守办案程序,确保办理的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在引导侦查层面,要按照上级要求并联办案,进一步强化对公安机关的指导,推动提升办案质量;在强化法律监督层面,既要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又要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既强化程序监督又要强化实体监督,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同时,两级院要在地方党委领导下,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大局稳定和各类风险防范统筹推进,为国家长治久安、沈阳全面振兴和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做出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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