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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推进会

时间:2020-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7月8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推进会。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于凯主持会议。

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充分肯定了前期取得的较好成绩,指出工作中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并就下一阶段的案件清结工作作出部署讲话。

讲话要求,要牢记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标对表党中央提出的三年专项斗争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导推动,切实保证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确保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讲话强调,要紧盯目标任务,全力开展办案攻坚。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涉黑恶案件办理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对办案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点穴式督办、项目式验收。要确保案件质量,始终坚守办案原则。坚持办案攻坚与案件质量并重,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快、办好、办出精品。

讲话强调,全省各级检察院在同步监督立案、提前介入侦查、移送批捕、侦查终结、提起公诉等关键诉讼节点,要及时与侦查机关、法院对办案中的难点问题沟通协商,防止错误定性、不当批捕、带病起诉。各级检察机关在保证案件质量进度的同时,还要持续“打伞破网”,全面、及时、规范收集“保护伞”线索,进一步加大侦查办案力度;要持续“打财断血”,既扣“显财”,又挖“隐财”,准确区分涉黑恶犯罪非法财产和合法财产;要持续推进长效常治,全面梳理专项斗争中成熟、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机制制度,并发挥检察建议对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于凯在总结讲话中就贯彻此次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振奋精神,从领导做起,层层压实责任。二是要摸清底数,逐案调度。三是要统筹兼顾,提升质效。四是要强化协作,力求形成打击合力。

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市、县(区)两级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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