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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检察机关推进涉黑涉恶“案件清结”

时间:2020-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抚顺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目标,对标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快速推进“案件清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7月,抚顺市检察机关先后受理审查起诉柏某等30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高某等4人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案,市院在包案督导、统一把关等一系列推进涉黑涉恶案件“提质增效”的经验做法基础上,市、县两级院对所有进入诉讼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自立案侦查起承办单位积极落实监督引导侦查职责,同步审查证据,提出精确的侦查方向,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实现案件当月受理,当月起诉。

抚顺市检察机关继4月份共同努力实现2020年以前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实现6月底全部一审判决的目标后,提前完成2020年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7月底前全部提起公诉的目标,抚顺市检察机关实现再发力,不断提升涉黑恶案办理效率,力争实现“案件清结”目标,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收官。

抚顺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对已办案件围绕“行业清源”目标,进行再复盘,7月至8月间对已办涉黑涉恶案件中涉及自然资源、物业管理、金融放贷等领域存在监管漏洞及相应问题先后制发检察建议十余份,被建议单位对建议内容表示肯定,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有效实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的目标,发挥了司法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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