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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建立涉黑恶案件办理长效机制

时间:2020-11-0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锦州检察机关把依法严惩、深挖彻查、不枉不纵、精准打击贯穿始终,在工作中探索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流程,尤其是在“百日会战”和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以来,在贯彻落实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制定了多项工作举措,确保力度不降、热情不减,总结形成了多个效果较好的长效工作机制。

两级院联动,调用优势力量办案

在市检察院督导办案、上下级院联动办案的基础上,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提级办理涉黑案件,并调用基层院骨干办案人员,确保涉黑案件高效高质办结。如柳某涉黑案,该案涉案35名被告人,涉及罪名14个,涉案金额1亿余元,案件重大复杂。市检察院对该案提级办理并调用太和区检察院骨干办案力量四人,组成公诉团队,分工协作,顺利完成该案审结并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领导带头办案,开启检察官专案组办案新模式

对于中央、省级督办的重大、疑难、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改变以往员额检察官“单打独斗”传统办案模式,而是成立以一把手为主任检察官多名刑事检察官配合的专案组,统筹任务、提高质效。

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快捕快诉

审查逮捕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由6天减少到3天,最短的当天结案。审查起诉案件平均结案时间由58天减少到20天,最短的10天。

扩大提前介入范围,补强介入内容

在提前介入案件的范围上从涉黑案件、重大涉恶集团案件扩展至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实现全面介入。主动补强提前介入力量,创新采取市级院员额检察官包院制度,采取两级院同时介入、上下联动、有效协作的方式,并积极邀请审判机关同步介入,落实“并联式”办案。

以建章立制为基石,以督导指导为抓手,全力推进。

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员、信息日报、案件台账、专报制度、案例总结、挂牌督办、督导检查等各项制度和规定。与市中法、市公安局会签案件通报、会商、衔接等多个措施办法,深入总结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质量管理办法》,真正指导实际办案。锦州市院又成立了案件督导小组和办案人才库,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办案中的薄弱环节,多次逐院逐案开展督导、指导、检查、评查,对已办黑恶案件进行“回头看”,对在办案件两级院共同把关、研判,全天候、零时差的服务基层,“对症下药”,进一步提升了各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强化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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