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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 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检察担当

时间:2022-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

“时刻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将具体法律监督工作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时刻牢记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10月28日,辽宁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中央政治局10月25日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措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就抓好学习贯彻好二十大精神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高屋建瓴、宏大精深,深刻阐述了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及其里程碑意义,全面擘画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就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制定了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具体阐发了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是党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人员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人员要时刻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将具体法律监督工作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在行动上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频共振。要找准服务大局和为民司法的着力点,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担起新时代新征程上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落地。要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发挥检察智慧,以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工作实绩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时刻牢记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以求极致精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积极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用改革的方法解难题、用创新的举措促发展,切实增强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跟上、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的更高要求,以致广大而尽精微的精神,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充分发挥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作用,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着力打造一支紧跟时代步伐,绝对忠诚纯洁可靠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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