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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检察官丨石宏:依法办案传递司法温情和人间真情

时间:2023-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辽宁省检察院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一体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我们邀请全省10位杰出检察官,通过“对话”讲述办案故事,展示他们担当的宽肩膀和成事的真本领,更展示新时代辽宁检察干警忠诚奉献的“底色”和专业精进的“亮色”。



对话检察官:石宏,丹东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从检28年来,她办理了1600余件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接待答复2200余次申诉来访,她以“如我在诉”之心对待群众诉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请以一个关键词,回顾2022年工作。

精准。这一年我们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做到了“敢抗”和“抗准”相统一。我们的虚假诉讼监督更加有力,办理数量连续四年位列全省第一;我们的支持起诉工作更加扎实,为170名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750余万元;我们开展民事检察促和解专项活动更加积极,达成和解、撤诉10件;我们优化服务营商环境更加深入,通过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涉企案件公开听证等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我们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更加多元,向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件,化解行政争议21件。


在2022年,最难忘的一起案件是什么?

最难忘的是A公司与孙某债权转让纠纷申请监督一案。一直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突然成了被告,被法院判令偿还原告本息合计880余万元。我们受理该案后经审查发现,现有书证材料显示,该案涉金额较大,欠款时间较长,其间发生了两次债权转让,又涉及集体企业转制后的经营等问题,案情较为复杂。


承办检察官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引导双方逐渐消弭分歧、达成共识。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最终实现纠纷化解,案结事了。企业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感谢,送来了一面“优化营商促和解,能动检察显担当”的锦旗,让我们更高兴的是,企业的生命力再次被“唤醒”,回归正常经营轨道。


过去一年工作中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用追求极致、止于至善的精神去办好每一起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的最大收获。2022年,丹东市检察院先后与宽甸县检察院联合办理的白某东等15人与金远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系列虚假诉讼案,与东港市检察院一体化办理的“徐某玲、姜某丽与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某市总工会社会保障行政审批纠纷申请监督案”;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公检法三方联动效能、刑民并举,实现了监督最佳效果,以“我管”促“都管”,取得“1+N”的办案效果,实现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我们在全省率先开展的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专项法律监督活动,解决了长期未能解决的执行难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回应了群众期待,助力国家大政方针的落地落实,受到广泛好评。


展望2023年,对未来有何期许?

作为一名检察官和部门负责人,我将深刻领悟、切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带领部门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法治立检”“能动强检”“实干兴检”理念,力求“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以踔厉奋发的冲劲和笃行不怠的韧劲书写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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