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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检察官丨陈洋:敢于亮剑斩断罪恶

时间:2023-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宣传处(新闻办公室)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辽宁省检察院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一体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我们邀请全省10位杰出检察官,通过“对话”讲述办案故事,展示他们担当的宽肩膀和成事的真本领,更展示新时代辽宁检察干警忠诚奉献的“底色”和专业精进的“亮色”。



对话检察官:陈洋,营口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面对犯罪分子,他敢于亮剑,斩断罪恶;面对特殊群体,他换位思考,伸以援手;从检18年来,他走过了一名检察官不忘初心、肩负正义的拼搏之路,以过硬的专业素质高质量办理千余件案件。


请以一个关键词,回顾2022年工作。

攻坚克难。一方面我和同事们克服了办理大案要案的考验,另一方面还克服疫情对办案工作带来的影响。在攻坚克难中,我们坚守了公平正义,提升了监督能力。在办理的“611”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专案中,我们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用铁的事实和证据增强法律监督刚性,追捕7名、追诉4名犯罪嫌疑人,立案监督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的6起犯罪事实。认罪认罚21人,认罪认罚率达到88%。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我们克服主犯零口供等重重困难,经过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圆满、高效完成了对“611”案件的24人的公诉和出庭工作任务,得到高度认可。


在2022年,最难忘的一起案件是什么?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公安部督办的“9•03”特大污染环境系列案件。这起案件源于群众举报,我代表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公安机关一起到辖区5个村落实地检查,发现多处露天堆积成山的铝灰,数量特别巨大,遇雨燃烧形成气体排放到大气中,严重污染环境。经排查,发现这是一起规模特大的倾倒危险废物案件。我主导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共同签订了《营口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形成办理环境保护案件常态化监督和配合的工作机制。我坚持全程实质介入,全程跟踪案件侦查,与公安机关合作查封扣押铝灰9000余吨,确定涉案犯罪嫌疑人17名,发现并纠正公安机关超期不立案的侦查违法行为3件。最终,涉案17名犯罪嫌疑人被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四年六个月,9名被告人承担附带民事责任,赔偿铝灰处置费一百余万元。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得到了惩治和震慑,我本人也受到了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通报表扬。


过去一年工作中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2022年,我办理了一件故意杀人案,我院控申部门对被害人家庭给予司法救助金后,我进一步与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对接,帮助协调相关手续。我回访时看到,各项帮扶措施均落实到位,生活已经回到正轨,一家人看见我们就如同看到亲人一般亲切,不停说着感谢。每个人小时候都有过英雄梦,梦想自己能够拥有超能力带给别人幸福快乐。现在,我通过司法办案给当事人带去公平和希望,让一个家庭走出压力和阴霾,作为一名检察官,我收获了依法履职带来的“超能力”。


展望2023年,对未来有何期许?

2023年,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检察工作当中。我将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办案理念,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扎实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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