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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丨20条举措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时间:2023-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日报


近日,《辽宁日报》第06版刊登“葫芦岛检察机关20条举措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一文,内容如下:


20条举措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胡学文 翟新群


葫芦岛市检察机关精准服务葫芦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聚焦建设平安葫芦岛、法治葫芦岛和专业化检察队伍,日前推出了服务保障葫芦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20条措施。


20条措施明确了今后三年每年要实现的工作目标,分为五大部分。在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部分,措施围绕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坚定政治信仰、提升政治能力、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等内容细化。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部分,措施为精准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犯罪,更好地服务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督促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部分,措施为积极做好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得到实质性解决、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在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部分,措施为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效能,持续优化发展生态;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开展深层次违法监督专项活动,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推动诚信建设;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推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制度,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新机制,助力依法行政,保护信赖利益,护航民生民利。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部分,措施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推进集中统一履职,打造知识产权检察保护高地;积极探索建立包容创新的检察办案新机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以公益检查履职守护耕地“红线”,保护粮食安全;深耕细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工作,高质量护航美丽葫芦岛建设;积极助力污染防治,发挥检察机关修复性治理作用,以更高质效履职守护绿色发展;持续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促进社会关系和谐;深化司法救助工作,防止因案返贫致贫,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打造“一站式”为民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葫芦岛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服务保障葫芦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督查考核评估机制,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以思想观念大解放,能力本领大提升,工作作风大转变,斗争精神大发扬谋突破抓落实,全力推进深化平安建设三年行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葫芦岛,推进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推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三年行动,锻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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