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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检察院采取十项措施服务和保障丹东市“六大战略”的实施

时间:2017-03-3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丹东市检察院出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为实施六大战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意见》,全力服务和保障丹东市“以港兴市、生态立市、创新驱动、开放兴边、全域旅游、优化提升”六大战略实施,助推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
    一是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积极参加“平安丹东”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及时掌握并跟进全市的重大经济决策部署、重要产业政策、重要经济管理活动的落实、执行情况,科学预测经济运行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风险,准确把握执法办案的重点、力度和节奏,使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审慎处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强揽工程、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官商勾结垄断经营以及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突出查办破坏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改革举措落实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
    三是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依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型行业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中的职务犯罪和城镇化建设等领域侵吞国家建设资金、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等。进一步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应用,促进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努力营造稳定、透明、公平的投资环境。
    四是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加强对涉及知识产权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维护知识产权权益提供法律帮助。加强对劳动保护案件的民事、行政裁判和执行的监督,特别注重保护农民工等合法权益、保障下岗职工转移再就业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肃查办和预防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环境污染防治等领域职务犯罪,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案件,确保政府各项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
    六是依法保障网络安全。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惩治网络恐怖、网络攻击、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等犯罪。在办理电信网络犯罪案件的过程中,要求及时报告、准确研判、应急反应、专人办理、快捕快诉,确保打击力度、确保案件质量。
    七是促进政务廉洁。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招商引资、证照颁发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税收征管、金融贷款以及国家财政补贴等职务之便,向各类市场主体通过明示、暗示等方式索贿、受贿的犯罪,推动阳光政务建设。
    八是维护公平正义。注重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虚假诉讼、贪赃枉法等司法人员违法犯罪案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等。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和时、度、效,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防止办案对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最大限度维护市场主体声誉、促进市场主体长远发展。
    九是强化司法便民服务。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检调对接制度,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聚合“两微一端”掌上媒介资源,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新平台,拓展检务公开广度和深度,为企业提供快捷、便利和高效的网上服务。
    十是强化重大情况报告、通报和建议。对于办案工作中发现的体制性、政策性、方向性等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向政府、政协通报,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顺应人民群众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增强服务和保障工作的整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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