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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开通依法护企“360直通车”

时间:2017-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抚顺市矿区检察院根据省、市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发展服务和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本着主动服务、优质服务、开放服务、全面服务的理念,制定了《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护企“360直通车”工作方案》,确保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的前提下,坚定不移地为振兴集团公司发展服务,确保服务集团公司经济发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依法护企360”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服务集团公司发展全方位无遗漏;二是做集团公司发展的安全卫士。
    一、成立法律服务团队,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实现有求必应。建立为集团辖属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常态工作机制。1、由院领导及干警组成三个依法护企“360直通车”服务队。每个队由一位院领导负责,各队队长协助院领导开展工作。2、设立服务企业检察官联络员;制定服务企业检察官联络员考核办法;向企业发放检察官联络员工作联系卡,公布检察官联络员手机号码、办公电话。3、对企业和员工提出的举报、控告、求助等事项由服务企业检察官联络员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4、公开矿区检察院依法护企“360”直通车服务电话,安排专人接听企业及员工求助电话,建立矿区检察院依法护企“360直通车”服务队工作台帐。5、设立矿区检察院依法护企“360直通车”服务队专用车,实行专车专用。6、各服务队队长每月25日前主动与对应的服务企业进行信息沟通;各服务队设立依法护企“360直通车”服务台帐,对企业领导和员工提出的请求事项记录在案。企业领导和员工随时可以向服务队队长、队员反映情况。7、以依法护企“360”直通车“三个一”活动为依托,即:①院领导坚持每季度到对应服务企业进行一次调研、②三个服务队每月到对应服务企业进行一次走访或进行一次信息沟通、③院里每月召开一次服务企业工作专题会议,汇总企业需求,立项专题研究,逐项安排专人解决落实,并及时将解决情况向对应企业进行反馈。8、针对企业和员工提出的矿区检察院在队伍建设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的结果向提出问题的企业和员工进行反馈。9、对企业和员工反映的涉及破坏营商环境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由本院研究后向上级机关汇报。
    二、实行“雪中送炭”定制式服务,实现有难必帮。结合检察职能,根据集团公司各企业的司法需求,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犯罪预防等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严把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关,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涉企无端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强化打击职能,加大对破坏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牢固树立打击也是保护的理念,对于涉及侵犯集团公司合法权益的举报、控告、申诉的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优先立案;通过履行依法快捕快诉等检察职能,为集团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营造安全、诚信的生产经营环境。
    三、立足检察职能,担当献策,实现有困必解。帮助企业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好各种矛盾的防范和化解工作;主动了解集团辖属企业情况,协调解决涉法问题;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和各种刑事犯罪。结合近年来查办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案件,分析犯罪的特点和原因,通过检察建议开展犯罪预防,提出预防对策,帮助建制堵漏。加强对涉及各企业的易发犯罪、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等典型案例的收集、分析和编撰,印发给集团公司用于普法教育和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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