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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企业行、服务促振兴”——铁岭市检察机关深入企业开展定点服务

时间:2018-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积极为企业发展营造清新法制环境,探索建立服务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六月下旬至七月上旬,铁岭市检察院组织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问需企业行、服务促振兴”活动。全市两级院由班子成员带队,共走访铁岭地区63家企业,主动与企业“结对子”、“问需求”、“拟对策”,把依法保护经营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清新空气带到企业。

本次活动,铁岭市检察院以平等保护,构建亲清检商关系为目标,积极搭建与企业的联系平台,服务保障企业,提供优质“检察产品”,深入企业和职工征求司法需求及建议意见,制定司法保障措施为企业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全市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具有丰富办案经验和扎实法律功底的业务骨干,共组成工作组32个,派驻企业义务法律顾问69名,召开座谈会18次,征求一线职工意见300余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000余份,检企联系卡800余张,共征集到企业建议和司法需求191项,进一步密切了检企联系,建立了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业务骨干及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

同时,铁岭检察机关结合自身的检察职能,认真梳理、落实为企业的服务性措施,让清新法治环境给企业带去司法红利。

一是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市院修订了《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了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16条实施意见。西丰县院制定了《关于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推西丰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保护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使办理具体涉企案件时有章可循,最大化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二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银州区院尝试探索办理涉企案件新模式,建立经济犯罪案件专业化办案组,将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侵犯企业财产权利与精准打击涉企犯罪,维护企业正当生产经营秩序有机结合起来;调兵山市院先后围绕近年来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和涉及企业家、职工人身财产权利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0余件,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法律文书不全、笔录制作不规范、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使案件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是认真落实服务性措施,让企业“最多跑一次”。市院依法依规要求全市案管部门在办理行贿档案查询时减化手续,就近查询,及时出具企业投标证明材料;开原市院对涉企案件律师执业实行一日制办理制度,律师可当日申请,当日阅卷,当日复制案卷材料;清河区院与企业对接的法律顾问,与企业保持经常性联系,遇有涉检司法难题及时全程提供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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