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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召开“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11-2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1月28日,辽宁省检察院召开“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情况,同时发布10件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辽宁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以及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融入发展战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处负责人席照生介绍了“四重四抓”的经验做法及成效:一是重理念,抓专项,增强服务的主动性。今年,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解决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专项活动、“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工作等多个专项活动。引导各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把平等保护作为服务辽宁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办案理念,把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理念,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重落实,抓机制,建设有力制度保障。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发展战略,共制定出台了200余项制度措施,全力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法治环境的意见》《关于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办理涉及企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健全辽宁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办法》等多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文件,为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法治环境,支持、服务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三是重创新,抓服务,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全省检察机关结合企业需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完善服务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精准发力,精细服务,切实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全省各级检察院广泛开展了“企业行”“送法进企”“检企对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今年8月,在全省三级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全省130多个检察院共邀请民营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10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增进了解。

四是重办案,抓质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不断提升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精准把握刑事检察标准,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审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今年1-10月份,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不批捕259人、不起诉101人。持续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注重加强涉民企生效裁判、民事执行和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共为民企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强化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积极清理超期羁押、久押不决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在押民营企业家进行逐案排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4人并已全部变更。

针对下一步打算,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处负责人席照生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质效,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和企业家代表的沟通协作,努力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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