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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检察机关精准推进复工复产

时间:2020-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不负春日好时光,复工复产正当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铁岭市两级检察机关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企业满意为目标,上门协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精准有效地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着力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切实做好服务民营企业相关工作。

深入民企,倾听诉求解难题

2020年4月,铁岭市检察院全体班子成员和部分检察干警深入铁岭地区涉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的18家民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开展上门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解难题“三上门”专项行动。经向各企业负责人详细问询并深入企业经营场所、生产车间实地查看等,充分掌握各企业防疫物资储备、职工安全保障、复工以来的生产运营和销售等情况,并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解答,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筑牢法治“防火墙”。

截止目前,市检察院共接到关于金融贷款、产业链拓展的诉求2件,分别移交铁岭市金融贷款局、昌图县政府处理,接到关于环境保护的诉求1件,铁岭县院已经对该问题进行立案,并向铁岭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所涉企业在二个月之内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抓落实。


打击犯罪,不忘依法保护

司法活动尽显司法关怀,西丰县院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精神,以实际行动护航民企健康发展,4月28日,对办理的一起涉民营企业经营者交通肇事案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王某系西丰县某鹿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过实地走访考察,了解到如对王某判处刑罚,会对其经营的企业申请配额及洽谈业务造成极大影响,也不利于县域营商环境的优化,鉴于王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得到谅解等情况,最终经检察委员会讨论,西丰县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王某亲手将写有“依法护企助发展,优化营商敢担当”的锦旗赠给办案员额检察官,以感谢他们为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作出的努力。


走访宣传,助力复工复产

昌图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组织开展系列志愿者活动,多措并举,以深入亮中桥镇走访调研、到北方黄牛交易市场进行宣传和专题授课等多种形式为有司法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安全复工、复产、复耕及春季防火宣传,保障和推动企业、镇村安全有序地做好复工复产。 系列助力活动的顺利有效开展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企业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定制式”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千人帮千企“三上门”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检察服务的方向,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责任担当,切实当好企业的“勤务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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