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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挥民事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0-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按照省检察院党组关于组织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的总体部署,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为服务保障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一是重点抓好涉企业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找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在办案中,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企业”的理念,充分考量案件对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诚信建设的影响,合理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一个案件毁掉一个企业,一个案件毁掉一个项目”,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加大民事检察工作力度,强化对民事审判的监督。为进一步实现对涉企案件的精准监督,第六检察部启动推进民事、行政案件卷宗正副卷一并调阅工作,草拟了《关于规范全省检察院调阅全省法院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卷宗工作的通知(试行)》,目前正与省法院协商会签该文件。

三是强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在依法监督的同时,第六检察部高度关注涉企案件的明法释理和服判息诉工作,针对一起外省投资企业的申请案件,召开了省检察院首例民事检察听证会,通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案件处理的意见,让检察权在监督下行使,让司法公信力在阳光下传递,让涉案企业在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营造公正诚信的司法环境。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案件作为监督重点,自2016年至今,第六检察部共审查认定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41件。同时会同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查办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建立起防范、制裁虚假诉讼的长效机制,为联合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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