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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朝阳市检察院稳步推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时间:2021-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朝阳市检察院




2021年初,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法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及具体举措,积极推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质效,更好的围绕服务朝阳振兴发展大局,做出检察贡献,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

市院营商办自组建以来,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积极与原负责部门对接,主动开展工作。一是强化沟通协作,破解难题,认真落实与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服务民营企业沟通协商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工商联、企业联系沟通,开展走访调研,组建营商环境工作微信群,深入普法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和个案分析,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二是立足检察职能,摸排考察,联合第三检察部向凌源市6所监狱发出通知,对在押民营企业家进行摸排,建立信息表,组织协调第二检察部开展涉罪企业合规考察;三是开展对检察服务站开展督导检查,对7个县(市)区及城郊地区检察院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实地走访了解7个省级开发区检察服务站建设情况,确保服务站工作落实落地,切实为开发区内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1月22日,朝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涛主持召开会议,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营商办负责人李春霖就营商办成立以来各项工作推进情况作了专题汇报。

姚涛对营商办工作开展情况给予给定。他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事关全局,涉及长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县两级检察院党组要紧跟上级要求,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认真部署,营商办要积极谋划具体工作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姚涛对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安排部署。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明确工作重要性与紧迫性,以基层院工作为主体,总结成绩,指出问题。二是积极有效推进日常工作。以办案为中心,结合检察职能从办案时限、合规案件两级审查、办案效果等方面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完善检察服务站建设,在人员配备、制度职能、服务效果、企业认可度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三是充分发挥督导检查职能。主动作为,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做到与基层院及检察服务站上下互动、紧密对接,及时发现问题,用好反面典型,层层传导压力,提升服务质量。四是宣传工作及时跟进。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挖掘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五是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结合工作实际,支持配合营商办开展工作,推进全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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