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沈铁】不做“旁观者”要做“局中人”

时间:2021-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沈铁分院



不做“旁观者”要做“局中人”

沈铁检察分院召开“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座谈交流会


2月19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法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要求,沈铁检察分院组织召开了“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座谈交流会,进一步教育、引导、激励党员干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投身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举措中,不断为辽宁振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会上,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主题,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张国清书记在中共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入推进东北振兴提出的“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具体要求,以及省委提出的“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落实举措,进行了深入学习领会。

来自分院机关各党支部的6名干警代表,分别以“点滴汇聚、助力振兴”“躬身入局、挺膺而应”“增强‘主人翁’意识,努力成为‘局中人’”等为题,结合自身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感悟,做了汇报交流。有的干警谈到,作为铁检机关,要立足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使命,牢牢守住司法公正这条主线,营造有政治高度、有法治力度、有民生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的则认为,要以“功成不必在我,成功必定有我”的干劲和热情,完善司法服务,坚守公平公正,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还有的干警表示,未来,将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展示铁检人的崭新风采,继续为自己挚爱的检察事业拼搏努力,为平安法治铁路建设,为最美营商环境建设贡献一份光和热…………

沈铁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辉就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求,立足铁检职能,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突出成效,提出了几点要求。郑辉强调,一是要心怀“国之大者”,以高站位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自觉性,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服务举措,以非常之力,尽非常之责,为把辽宁建设成为“崇法善治、厉行法治”的先进地区,为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助力。二是要聚焦“时代之变”,以硬措施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精准性,要把线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铁检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载体平台,以求极致的标准,将其做成精品,创成品牌,切实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展现铁检作为。三是要扭住“落实之要”,以强担当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效性,要把专题讨论完成好,聚焦11个讨论课题,逐一开展讨论,坚持以“实”的作风来推进和开展,切实向讨论质量要活动实效。最后,要“促提高”,与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自身能力水平提升、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等现行工作充分结合起来,互促共进,共同提高。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