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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共画“同心圆”共建“大保护”

时间:2021-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沈阳市检察院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涵盖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各领域的独特优势,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4月17日,沈阳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启动。

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滨出席并致辞,沈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发表讲话。辽宁省检察院、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浑南区人民政府、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中共浑南区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参加揭牌仪式。

郑滨致辞——

当前,沈阳市正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的部署要求,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长期以来,沈阳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严惩态势,依法开展对涉及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沈阳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启动运行,必将对沈阳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今后,市政府将会同检察机关等有关方面一道,加快建立完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行业协会、基层组织衔接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知识产权全链条的保护合力,共同把沈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不断推向新的高度。

张为说,沈阳市检察机关将把此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成立作为聚焦主责、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社会高效能治理的新机遇,发挥保护中心的智慧优势,汇聚中心各方力量,从三个方面聚焦发力,力争早日把机制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动力。一要聚焦中心城市建设,在强化检察自觉上发力;二要聚焦企业实际需求,在强化精准保护上发力;三要聚焦综合司法保护,在整合资源手段上发力。

启动仪式由沈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海洋主持。沈阳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路宣读了《关于成立沈阳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意见》。意见共14条具体措施,通过统筹推进集中管辖改革、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检务公开,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提高检察服务保障精准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成立了沈阳市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

启动仪式现场,与会领导为合作高校颁发了沈阳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共建单位牌匾,为聘请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特约专家颁发了证书。

沈阳工业大学中德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易玉和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李岩分别代表共建单位和特约专家先后发言。

沈阳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聚焦国家战略构建创新高地,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又一创新举措。沈阳市检察机关将通过不断尝试和创新,在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新格局的基础上,发挥沈阳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资源和人才优势,携手各界力量,共同探索沈阳新发展格局的知识产权发展之路,努力为沈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此次活动由沈阳市检察院、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浑南区人民政府、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管委会、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和沈阳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来自沈阳市行政机关、高校、律所、企业、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24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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